明愛3前眼科醫生涉擅轉介病人 1人警誡下認怕病人「等唔切」

次被告朱東麒(前)及第三被告朱東恒(後)。

【星島日報報道】3名前醫管局眼科醫生涉嫌2012年至16年,擅自將66名病人轉介到私人執業診所,沒有申報利益違反專業守則,其中一人更涉嫌訛稱身體不適騙取醫管局眼科藥物。3人共否認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和盜竊罪在區域法院受審。其中一人警誡下承認,曾轉介醫院病人給另外兩位醫生的診所,因為怕病人「等唔切」醫院,並否認曾收受任何利益。 首被告39歲邱承建,次被告45歲朱東麒和第三被告42歲朱東恒。首被告於2006年7月至17年4月為醫管局醫生,另外兩位是兄弟關係,分別2001年7月至11年7月和2005年7月至2016年4月,為醫管局全職醫生,其後曾私人執業,並獲醫管局聘任為兼職醫生,兩人合約現已屆滿。 據控方開案指,首被告於2012年1月4至16年4月,一共將35名明愛醫院病人轉介予次被告於尖沙嘴Eye and Face的診所,過程中沒有按守則,為病人提供其他選擇,更沒有向醫管局和病人透露兩人之間有朋友或利益關係。其後首被告更在對方診所內為病人診症。第三被告亦以相同手法,將23名病人轉介給次被告的診所。 至於2016年4月至6月,首被告又將8名病人以同等手法轉介給第二和第三被告。 另外,當首被告2016年5月仍在明愛執業時,曾以身體不適為理由要求院方開配24星期的眼科藥物,終院方只給了16星期共29瓶滴眼劑和9支眼藥膏,期後部分處方藥被廉署人員在尖沙嘴Eye and Face診所搜出。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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