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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蔡天鳳案轟動全城,手段兇殘令人髮指。撇開案件不談,事件同時引起社會對綠表買樓免審查的關注,究竟現行措施是否存在漏洞,政府是否需要堵塞漏洞。 事源疑犯之一前家翁鄺球,於2019年手持有何文田加多利山豪宅單位後,但翌年仍然可以用綠表資格以$218萬購入葵涌居屋尚文苑一個單位,引起各界關注。 據悉,加多利山的單位成交價為$7,280萬,本身已持有住宅物業的蔡天鳳,當年為節省15% 非首置印花稅,即$1,092萬稅款,才交由鄺父以首置名義買入單位,即是常見的「借人頭」買樓。就此成交,首置人士只需繳付4.25%的印花稅,即約為$309萬,兩者相差逾$780萬。 至於居屋方面,有人問當中會不會涉及瞞報行為,應該是沒有,因為根據現行機制,公屋租戶以綠表申請居屋,並無入息、資產及物業擁有權的限制。所以他即使有私樓,都可以用公屋換居屋,反映政策存在漏洞。 再加上,公屋租戶住滿10年或以上,才須每2年向房署申報入息;未住滿十年者則毋須申報。涉事人有機會未到需要申報的日子,因此未被揭發持有物業,但若房屋署接獲舉報,則不論其居住公屋年期,仍須遷離單位。 眾所周知,公屋供應十分短缺,輪侯時間屢創新高,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