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少年拍片批李光耀被控3罪

涉嫌自拍短片放上網、炮轟已故建國總理李光耀的16歲新加坡少年余澎杉(Amos Yee Pang Sang)周二早上在父母陪同下在地方法院出庭,被正式落案控以發布冒犯性材料、蓄意傷害任何人的宗教感情及蓄意傷害任何人的種族感情等3項罪名。法官把案押後至4月17日。若被裁定罪名成立,他最高可被判入獄3年及罰款。 余身穿一件黑色圓領 T 恤、灰褲子和膠拖鞋出庭,面露微笑。當法庭書記讀出他的控罪時,余顯得有點煩燥不安,但仍然微笑。 離開法庭時,余澎杉仍然一臉輕鬆,露出笑容,邊行邊向在場採訪的記者揮手。 反而余父感到很歉咎,含著眼淚及雙手合十,在法庭外對記者說:「我想借此機會,向李總理(李顯龍)說一聲非常抱歉。」 法官批准余澎杉以2萬坡元保釋外出,但在這段期間禁止他在任何社交網站張貼任何訊息。 法官問他是否明白,余回答道:「是,法官大人。」 周二早上出庭時,余沒有律師代表,但他表示想請律師。控方原本要求法官頒令,要余每天都要向警方報到,但被法官拒絕。 有關他發布冒犯性材料一項罪名,是指他在網誌內,上載一幅李光耀與英國已故首相戴卓爾夫人的漫畫、以及發布威嚇性和侮辱性訊息,違反新加坡去年頒布的保護國民免受滋擾法例。 余澎杉日前在 YouTube網站上載一段自拍短片,題為「李光耀終於死了」,批評李光耀是獨裁者,但卻愚弄了大部分人,又指李光耀像耶穌一樣,樣力慾強而惡毒,欺騙他人。他又批評新加坡貧富懸殊、生活指數高、稅率又重,最後對李光耀說:「願你不得安息。」 消息人士透露,雖然余澎杉只得16歲,但控方可以把他當作成年罪犯看待。單是公開發放冒犯性材料一項,法官便可判他入獄3個月、罰款5千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