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展銀行前私人貸款顧問欺詐罪成 入獄14個月

星展銀行一名前私人貸款業務顧問,欺詐銀行批出共約150萬元貸款予7名申請人,以及逾5萬6千元佣金,早前被廉署起訴,被告承認7項欺詐罪名,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14個月。 法官姚勳智判刑時指,案件並非單一事件而是有計劃的詐騙勾當,41歲被告主動教導貸款申請人向該銀行說謊,行為嚴重違反誠信,並損害香港金融機構及金融市場的形象。 法官指出,被告所犯的罪行性質嚴重,必須判處即時監禁,量刑起點為監禁2年,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願意向銀行償還有關佣金,將刑期減至14個月。 另外,一間涉案財務中介機構的32歲前高級理財分析經理,亦被廉署起訴他串謀詐騙星展銀行,他涉嫌沒有向該銀行披露另一名申請人是由其公司轉介申請貸款,從而致使該銀行向該申請人批出10萬零7千元的貸款。被告否認控罪,聆訊已經完成,案件押後至本月28日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