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廣場申禁公共空間街頭表演 高院擬頒永久禁制令

高院早前已暫禁在時代廣場地下公共空間街頭表演

銅鑼灣時代廣場的業主在2018年9月入稟高院,要求禁止音樂平台「City Echo」創始人李冠傑和其他街頭表演者在時代廣場地下的公共空間表演,案中首被告李冠傑承諾暫不在該處表演,而法官其後亦對次被告頒發臨時禁制令,暫禁止在該處表演。時代廣場今(20日)向高院申請在被告方沒有任何抗辯下,直接判處原告勝訴。

法官表示,由於在頒令的細節上仍需作考慮,故押後頒發書面裁決,並指會盡快頒下裁決。法官又指會傾向根據原告的要求頒發永久禁制令。

作為被告人之一的李冠傑今早並沒有到庭或派任何律師代表到庭,據原告方指早前代表李的律師行亦已表明不再代表李,而被指佔用和逗留該處的不知名人士亦沒有任何代表到庭。

法官指將會按照原告草擬的命令,頒令禁止被告個人或透過他人以任何街頭表演等方式,佔用或逗留於露天廣場範圍、或在該處造成阻礙、或阻撓時代廣場人員執行禁制令相關職務。

不過因原告亦要求法庭宣布,指該些街頭表演不屬於時代廣場公契中准許公眾進行的「靜態娛樂」,但法官認為禁制令已有阻嚇力,法庭不應頒下不必要命令,而且本案未經審訊,受影響人士可能未必了解詳情,但認為仍需時作考慮是否需作宣告,故押後頒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