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共享」公司 威嚇買度假屋會籍

【經濟日報專訊】消委會昨點名譴責一家「時光共享」推廣公司以誤導及威嚇等高壓手法促銷度假屋會籍計劃,3年內涉及75宗投訴,涉款270萬元。 有投訴人被疲勞轟炸5小時至凌晨,直至答應簽約才能脫身;有人需供款逾17年才可一年享用一次會籍,結果發現正價訂房平過供款;即使合約有3天冷靜期,卻要付3成供款額作分手費。 被點名的公司名為「Great Time Universal(HK)」,記者昨日中午到其位於尖沙咀星光行8樓833至834室的辦公室,未有職員應門。 3日冷靜期 取消需付3成供款額 消委會指出,該公司透過電話問卷調查接觸市民,再以5天度假村旅遊優惠券作免費禮品,邀請他們上門拿取。推銷員隨即以疲勞轟炸方式及播放強勁音樂,於晚上10時至凌晨輪流游說顧客長達2至5小時,其間顧客需關掉手機,並交出身份證及信用卡,以登記換取禮物。 此外,會員要付清或以2至8年分期付款計劃,繳交5萬至10萬元會費,供完後才可預訂度假屋。有投訴人在每月供款100至500元下,供款期逾17年,即2035年後才可享會籍;會籍合約雖設有3天冷靜期,但要收取會費總額的2成半至3成分手費。 消委會引述買了6萬元會籍的投訴人指,供款10年、月供500元,但仍要額外付380美元(2,971港元)俗稱管理費的俱樂部費用,才可於11年後首次在度假村住宿一周。條款亦訂明會員需提早兩年預訂酒店,而網上預訂相同的南韓度假酒店雙人房,每晚僅50至85美元(391至664港元)。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形容,該公司的對象為年輕一群,且按投訴人的經濟能力度身訂造不同會籍合約,推銷員會瘋狂打電話利誘事主,銷售手法相當隱蔽,推銷時亦會透過女招呼男、男招呼女形式進行,黃批評該公司經營手法不良。她續指,會方今年2月與該公司代表會面,對方堅持投訴人簽約時已充分了解合約條款。 75投訴涉款270萬 部分轉介海關 今年首8月,消委會接獲48宗涉及該公司的投訴,比去年同期的11宗,急增逾3倍;連同前年起累計的相關投訴有75宗,涉及約270萬元,會方已將10個案轉介海關。 海關指今年首8個月收到32宗時光共享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舉報,6宗個案的當事人撤銷舉報,其餘26宗正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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