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昌迷你倉殉職隊長張耀升遺孀 指夫曾受極大痛苦 入稟索償

時昌迷你倉殉職隊長張耀升遺孀 指夫曾受極大痛苦 入稟索償
時昌迷你倉殉職隊長張耀升遺孀 指夫曾受極大痛苦 入稟索償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奪去兩名消防員的性命。其中一名殉職的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其遺孀以遺產管理人身份入稟高等法院,向消防處和時昌迷李倉等7名被告索償。

原告為張耀升的遺產管理人,包括遺孀陳美樺。而7名被告分別為代表消防處的律政司司長、時昌物業有限公司、時昌迷李倉置業有限公司、Monafat Limited、Total Select Limited、恒隆地產有限公司及恒隆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指張曾承受極大痛苦

入稟狀指,因被告的疏忽或違反責任,令張耀升於2016年6月21日承受極大的痛苦。而他送到聯合醫院搶救後,最終宣告不治。原告因此向被告索償,以及相關利息和訟費。但入稟狀中未有列明索償的金額。

案件編號:HCPI215/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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