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偉雄:佔中毀秩序 政治不可凌駕法律

前一哥曾偉雄表示,法治社會中政治不可淩駕於法律之上。

【星島日報報道】佔中案昨日判刑,發起人戴耀廷及陳健民判即時入獄十六個月,其他六人被判入獄八個月、緩刑及社會服務令不等。在佔領行動期間擔任警務處處長的曾偉雄表示,判決可讓公眾明白在法治社會,政治不可凌駕法律,所謂「違法達義」也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時任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則指,刑期是預料之中,強調自由並非絕對,不能僭越法律界線。建制派普遍認為判刑較輕,擔心判刑向社會釋出錯誤訊息,令人以為參與違法行動的年輕人毋須入獄。 在任期間處理佔中事件的前「一哥」曾偉雄昨接受查詢時表示,一四年的非法佔領行動,無論對法治的衝擊、社會秩序的破壞、公共安全的威脅及不守法意識的蔓延,均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他認為,今次法院的判決可讓公眾明白在法治社會,政治不可凌駕法律,所謂「違法達義」也與法治精神背道而馳。至於判刑與案件的嚴重性和被告的角色相比是否相稱、是否具有阻嚇力等,他不作評論。 時任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向本報表示,刑期是預料之中,指大部分被告沒有刑事紀錄、個別被告事發時未滿二十一歲,認為法官判刑已作出多方面考慮。但他指出,判決證明言論、集會等自由並非絕對,任何行為都不能僭越法律界線,「公民抗命更加不是絕對」。他相信判決可令警隊鬆一口氣,亦有助提升士氣。 建制派普遍認為判刑較輕,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說,法庭對違法佔中搞手作出的判刑,相信對曾受佔領行動影響的市民及所受的經濟損失來說,判刑是比較低。她認為從法律角度,律政司應該考慮判刑為社會帶出甚麼訊息,如果會發放錯誤訊息予年輕人,即策動大型非法集會亦不是受到太重刑罰,就應考慮是否上訴。 民建聯葛珮帆亦指,判刑多少都不足以彌補佔中對社會的影響,包括經濟及家庭關係等方面,擔心判刑向社會釋出訊息,「年輕人參與這些違法行為毋須入獄或受到較重的刑罰,令人擔心」。 經民聯主席盧偉國尊重法庭判決,希望判決帶給年輕人一個重要啟示,「千祈唔好跌入違法達義的陷阱」,強調破壞社會安寧行為需要付出代價。至於會否動議取消議員資格,他說會從立法會規則及法律方面研究該如何處理這情況。另一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認為,今次判刑較輕,相信法院考慮到不同被告人的背景,希望年輕人以此為鑑,「不希望有些人以為判得不是太重,只要被囚數個月,就可在政治上增加他的本錢」。 工聯會黃國健表示,相信被告人會上訴,目前亦有一名被告人仍未判刑,工聯會不會「扯頭纜」,主動提出褫奪議席,若有其他議員提出則會慎重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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