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認為盧偉聰欠公眾一個道歉

7警案的事主曾健超認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欠公眾一個道歉。他相信若今次案件2年前進行,在「佔領行動」或「旺角騷亂」期間,未必會有警方濫用暴力的情況。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被告各被判囚2年的判刑過重,民陣召集人區諾軒認為,法庭的判刑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