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國衞向傳媒稱民主派初選或違反選舉條例及港區國安法

民主派將在周末舉行「35+立法會選舉初選」,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接受傳媒專訪時表示,有關行為可能涉及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及《港區國安法》,相關部門正就投訴作調查,一旦發現涉嫌違法,會轉介至執法部門跟進。 《東方日報》引述曾國衞表示,近日不少市民及團體投訴,指有關行動懷疑涉及操控及干預選舉;又指號召參選人當選後全面否決《財政預算案》,從而癱瘓政府,屬「攬炒」行為。 報道引述曾國衞說,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除候選人本身及代理人外,其他人在競選過程中產生的選舉開支均屬違法。他又指,組織、策劃及參選初選活動,有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0、22及29條。 《文匯報》則引述曾國衞指出,參選資格由選舉主任按照法律程序,依照各種證據作出專業判斷,如果存在明顯違背《港區國安法》精神,包括嚴重干擾破壞中央或特區政府依法履行職能,這本身就是很大的問題。報道又引述他說,初選主辦單位及市民要考慮,投票時人流聚集,是否觸犯「限聚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