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就定罪提出終極上訴 終審法院聆訊料需時一天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判監12個月,他就定罪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今日展開聆訊,由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張舉能,非常任法官紀立信負責審理,預計審訊需時一天。 曾蔭權早上約9時半由太太陪同到庭,他的家人亦有到場旁聽。終極上訴涉及的爭議包括有關在普通法下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精神元素,以及原審法官對陪審團的引導是否有缺陷。 曾蔭權2012年退任前捲入收受利益醜聞,廉政公署調查約3年後決定提出起訴。曾蔭權2017年初被裁定其中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20個月、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脫罪;而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陪審團無法達成有效裁決,需要重審,但仍無法達成裁決。他去年7月獲上訴庭減刑至12個月,今年初刑滿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