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沒回應對修訂逃犯條例看法及政府過去是否做鴕鳥

已服刑完畢的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他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提出終極定罪上訴,終審法院今日聆訊。 代表律政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陳詞,強調本案核心問題是陪審團是否相信曾蔭權向傳媒公開解釋不申報利益說法;若陪審團相信曾蔭權,就會判他無罪,相反就會判他罪成。 律師說,曾蔭權在行政會議審批雄濤申請數碼聲音廣播牌照的同時,接受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為他租住的單位提供裝修及設計,破壞決策的廉潔度。他又說,曾蔭權與黃楚標的協議,是典型的利益衝突,會令曾蔭權作出發牌決定時失去中立性。但首席法官馬道立質疑,律師的立論建基於貪污指控,但有關指控未能成立,如何證明曾蔭權的發牌決策有受影響。 曾蔭權中午休庭時離開法院,被記者追問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看法,以及是否認同過去特區政府在移交機制漏洞問題上做「鴕鳥」,他並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