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與黃楚標關係 控方指蓄意隱瞞避查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去年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而上訴,控辯雙方昨在高等法院繼續陳詞。

【星島日報報道】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去年被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而上訴,控辯雙方昨在高院繼續陳詞。控方形容指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的方式對曾蔭權完全有利,指陪審團的裁決肯定曾權蔭濫用職權,曾蔭權蓄意隱瞞與雄濤廣播主要股東黃楚標和建築設計師何周禮的關係,在電台節目上解畫時甚至試圖轉移公眾視線,明顯是違反誠信和濫用職權。辯方指陪審團未能就曾蔭權是否貪污達成裁決,則其餘兩項控罪都不能成立,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卻無指出這點屬引導錯誤。法官聽畢雙方陳詞,押後決定是否接納上訴申請。 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陳詞時重申,曾蔭權所犯的罪行明顯而嚴重,損害了香港人對政府高官和公務員制度的信任。陪審團雖未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有效裁決,但陪審員一致肯定案件的嚴重性,既不爭議案中事實,亦肯定曾蔭權的確有濫用職權。 針對辯方認為,作為行政長官的曾蔭權毋須向行政會議申報租用物業利益,控方指他於一二年二月接受電台訪問時,一方面稱自己身為特首必須「比白更白」,另一方面卻對簽訂深圳單位租約和繳付八十萬元人民幣一事隻字不提,亦無披露自己與黃楚標的關係。Perry強調,曾蔭權刻意隱瞞是想逃避調查和誤導公眾,就算案件不涉及貪腐,仍然構成失當行為。辯方以此作為上訴理由,實教人感到意外。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反問Perry,曾蔭權無出庭自辯,無證供肯定他有意隱瞞,則法庭可否考慮他遺漏申報等可能性。Perry指辯方在原審時同意曾蔭權在電台節目所言均屬真實,原審法官引導時亦說,如果陪審團相信曾蔭權的說法,就要判他無罪,陪審團既然裁定他罪名成立,顯示法庭根本無空間考慮其他可能性。 他續指,原審法官的總結非常公正、平衡,其引導陪審團的方式亦對曾蔭權很慷慨,甚至完全有利;法官大可以向陪審團指出,控方陳詞與呈堂證據毫無衝突,但法官沒有說。 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質疑,控方指曾蔭權與黃楚標的協議屬貪污,如今曾蔭權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脫,控方對他的貪污動機無替代解釋,是否可以繼續指他的犯案動機涉及貪污。Perry指曾蔭權的行為失當控罪並不取決於他是否貪污,他作為香港的最高決策者,卻向公眾隱瞞事實,明顯是行為失當。 辯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tgomery強調,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時犯錯,令陪審團未能作客觀裁決;若陪審團不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則顯示陪審團不相信案件涉及貪污腐敗,涉案租約或屬正常協議;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考慮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時,便需指示他們考慮案件的嚴重程度,曾蔭權亦有可能因判斷錯誤或避免尷尬才不申報利益,但法官無作出有關指引。 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質疑,陪審團已經拒絕接納辯方於這方面的陳詞。Montgomery重申,控方全部指控都建基於曾蔭權與黃楚標的關係上,若陪審團不能就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達成裁決,則其餘兩項控罪的基礎都站不住腳。 曾蔭權被控一項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及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被指在一〇年一月一日至一二年六月三十日間,參與決定雄濤廣播的聲音廣播牌照申請時,無向行政會議申報他與黃楚標的事務往來。 案件編號:刑事上訴五五——二〇一七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