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鈺成不認同「官逼民反」可放火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對旺角暴亂,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社會大部分人都不會接受暴力行為,即使不滿政府管治,都不能以「官逼民反」為理由就放火、擲磚頭,否則社會一早「亂晒」。他又認為,假如有人認為擲磚頭都不算暴力,才是最危險的。「唔通殺人先係暴力?」 特區政府及外交部均將旺角騷亂定性為「暴亂」,曾鈺成指當局應掌握最準確的實際情況作判斷,他不了解情況,故沒有理由作出與中央及特區政府不同的判斷,而暴動是法律名詞,法院會對此作出裁決,又相信香港是法治社會,無人可以犯法而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旺角衝突後多個泛民政黨都有發聲明譴責暴力,但同時指事件與政府管治有關,工黨更形容為「官逼民反」,曾鈺成強調,即使不滿政府管治,都不應訴諸暴力,「『官逼民反』這四個字,我過去二十多年聽了很多次,如果恃着『官逼民反』,就可以作為放火,作為擲磚頭的理由,我們的社會一早就亂了,請那些仍在說『官逼民反』的人認真思考,我們的社會要『反』到甚麼程度。」 曾鈺成認為年輕人應認真思考暴力是否就能改善社會環境,又指假如有人認為擲磚頭都不算暴力,才是最危險的。問到是否須為《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曾鈺成反問如果今日已經立法,旺角事件是否就不會發生,或發生後可處理得更好,直言這並非就二十三條立法就可解決的問題。 民建聯葛珮帆日前去信曾鈺成,要求在周三的立法會大會就旺角衝突提出緊急質詢,曾鈺成表示要研究有關內容是否符合緊急質詢的定義,又指當日要辯論《施政報告》致謝動議,而且保安事務委員會周二已會就事件召開特別會議,相信是更好的場合討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