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區委員倡設地區辦事處 政府指涉龐大公帑不可行

十八區區議會有過半數區議員已離任,有早前委託區議員處理個案的市民說,擔心日後無人跟進求助個案,亦不知道分區委員會組成及聯絡方式。有分區委員建議,政府為他們設立地區辦事處,但民政事務總署認為建議不可行。 青衣居民關太的家人早前在院舍受傷,她向當時仍是葵青區議員的冼豪輝求助,冼豪輝辭職後,關太擔心無人跟進個案,她說,不認識區內分區委員,亦不知道聯絡方法。已離任區議員的冼豪輝指,分區委員不少來是業委會及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兼任,質疑分區委員是否可以取代區議員職能。 屯門分區委員、民建聯葉文斌認為,分區委員有能力協助市民,建議政府承租部分因區議員辭職而騰空的舖位,作為分區委員會辦事處,同時按分區委員意願,公開他們的聯絡方式。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時表示,現時全港分區委員會委員數目超過1400人,如果政府協助各個委員承租辦事處,會涉及龐大公帑開支,建議並不可行。署方又表示,市民如果想向分區委員會反映地區問題,可以與各區民政事務處聯絡。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分區委員本身沒有資源,沒有辦事處,相反區議員大部分屬全職,有辦事處亦有助理協助,如果要求分區委員接手處理居民個案,是緣木求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