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學生向警車掟雜物 認罪判入更生中心

【on.cc東網專訊】現年16歲的男學生被指於去年10月,在觀塘一帶聚集,並向警車投擲雜物,同時在身上搜出雷射筆及雕刻刀,他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並有所意圖、刑事損壞、參與非法集結及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共4罪,今天(23日)在觀塘法院接受判刑。裁判官指被告行為對警車內的警員構成人身安全威脅,也會挑動在場人士情緒,但考慮到被告認罪,終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被告姓梁,案發時年僅15歲。案情指,2019年10月13日,40至50名示威者在觀塘道近同仁街交界聚集,有人向在場警車投擲物品,警員落車追截,並制服被告。當時被告戴着頭巾,背囊內有護目鏡、手套,及涉案雷射筆及5把雕刻刀。該警車事後被發現有損壞痕跡,維修費用為43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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