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未登記做選民 政府籲5月2日或前遞交選民登記申請

選舉事務處呼籲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地方選區及功能界別選民的個人或團體,於5月2日或之前遞交選民登記申請,令登記資料納入今年的選民登記冊,在今年舉行的選舉中投票。 當局說,立法會正審議《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綜合修訂)條例草案》,當中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和立法會功能界別的組成將有主要改動。 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選舉事務處計劃在6月作特別安排,為所有選委會界別分組的投票人進行選民登記,同時為立法會功能界別中,新符合資格以及受影響的選民處理選民登記事宜。 另外,選舉事務處再次呼籲已登記選民,如收到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查訊信件,必須盡快在5月2日的法定限期或之前,按信上指示透過郵寄、傳真或電郵回覆,以保留選民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