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 兩家監管機構避免重複提問

證監會與聯交所發出聯合聲明,優化新上市申請審批流程時間表,以進一步提升香港作為區內領先國際新股集資市場的吸引力。優化審批流程時間表將適用於今日之後提交的新上市申請。 聲明指出,若上市申請及資料完全符合規定,證監會及聯交所會緊密溝通,避免重複提問,在分別發出最多兩輪監管意見後,各自作出監管評估。若兩家監管機構在分別不多於40個營業日內確認申請不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聯交所將與上市申請人及保薦人落實上市文件披露,相關申請可進行上市委員會聆訊。申請人預計可於共約60個營業日內回覆監管意見,並預計可於6個月有效期內完成申請程序。 合資格A股公司在香港上市將設有快速審批時間表,但必須是預計市值至少100億港元、以及獲確認在遞交上市申請前兩個完整財政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與A股上市相關的法律及法規。對於完全符合規定的申請,兩家監管機構分別各發出一輪監管意見並在不多於30個營業日內完成監管評估。 聲明提到,若證監會或聯交所認為上市申請存在重大監管關注事項,又或申請人有任何新的重大發展,或對監管機構意見未能完滿答覆,證監會及聯交所將積極與申請人及保薦人溝通,以協助理解相關監管關注事項。申請程序所需時間或會因此而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