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消委會與南韓設互通機制處理購物投訴 即日生效

消委會與南韓消費者院簽訂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之間的訊息互通機制,處理雙方旅客購物投訴個案,即日生效。消委會正考慮與日本及新加坡簽訂類似協議。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舉例說,若南韓旅客在港消費後有不滿,返回南韓後可向當地消費組織提出,經當地處理後再轉介本港消委會跟進。他說,消費組織不會收取旅客費用,暫時未就投訴設追溯期。 黃玉山表示,近年兩地互訪旅客增加,加上網購越趨流行,機制同樣適用於網上購物,相信有助解決消費糾紛遇上的言語不通、兩地司法不同等問題,保障兩地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