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陳志全許智峯涉立會潑臭水被捕 明日提堂

(左起)陳志全、許智峯、朱凱廸今晨被警方拘捕。
(左起)陳志全、許智峯、朱凱廸今晨被警方拘捕。

三名前立法會議員涉國歌法立法會三讀潑臭水事件,今晨被警方拘捕!警方港島總區重案組探員今日(18日)清晨6時許,掩至前立法會議員朱凱廸位於八鄉錦上路元崗新村寓所將其拘捕。朱凱廸的Facebook在早上7時許發出貼文,指約於今晨6時40分被警察上門拘捕,與立法會國歌法三讀期間潑臭水事件相關。

另外,前立法會議員「慢必」陳志全亦被警方拘捕。陳志全的Facebook亦在早上7時發出貼文,指事件亦涉及立法會臭水事件。另一名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今早同樣被警方上門拘捕。據知,許現被送往西區警署接受調查。

警方其後回覆指,分別於今年5月28日上午、6月4日上午及下午接獲立法會秘書處報案,稱有人於上述時段舉行的立法會會議期間,向主席台方向掉下或潑出惡臭的液體,導致會議中斷。港島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經深入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今日採取行動,拘捕3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8歲至48歲,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382章《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及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條例》中的「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

警方指,案中38歲被捕男子已被控2項「藐視罪」及2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43歲被捕男子則被控1項「藐視罪」及1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另48歲被捕男子被控1項「藐視罪」及1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有害物品」罪。案件將於明日(19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政府早前因應疫情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而全國人大委員會亦破天荒決定現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務不少於1年,但朱凱廸和另一名議員陳志全在9月28日表明不延任,任期至9月30日結束。

在此之前,朱凱廸與許智峯、尹兆堅、黃碧雲等8名泛民,分別於本月1日及2日被捕,他們被指於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會議中妨礙立會人員執行職務,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於本月6日在西九龍法院提訊。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11日再訊,各被告准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