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獲准保釋 明日下午提堂

朱凱廸、陳志全及許智峯獲准保釋 明日下午提堂

【Now新聞台】立法會前議員朱凱廸陳志全許智峯被捕,三人涉及今年五月及六月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在會議室擲臭水,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中的藐視罪,案件明日下午提堂。

幾名警員早上到許智峯住所,向他讀出涉嫌干犯的罪行,並將他拘捕。

朱凱廸及陳志全的社交媒體早上亦分別發出帖文,指有警員到住所將他們拘捕,同樣與擲臭水事件有關。三人被扣留約7小時後獲准保釋。

許智峯:「警方在警署內指(我)所做的行為,令梁君彥受損,精神上或怎樣都好,令他受損。我聽完也只好冷笑,覺得荒謬,從來在議會抗爭和反對也是這樣,突然有一天令人不開心,精神受損就(拘捕),市民聽到也心中有數。」

朱凱廸:「警察挖空心思,想用一個最重的罪名起訴我們,這條罪最高可以判監三年。」

陳志全批評警察及律政司拒絕起訴將他拖跌的郭偉强,是選擇性檢控。

陳志全:「這案件是將有味的液體,因為和保安有肢體衝突,潑灑在地上,就用侵害人身罪檢控,就可以看到警察和律政司選擇性檢控,這絕對是政治檢控。」

今年五月廿八日,立法會審議國歌法期間,許智峯向主席台方向潑出發出惡臭的液體,時任議員陳凱欣報稱不適送院。

在6月4日國歌法三讀期間,朱凱廸、許智峯及陳志全先後在會議廳及會議室一內,潑出帶有臭味的液體,會議一度中斷。

警方指事發的兩日均接獲立法會秘書處相關報案,事件中有兩人報稱不適。警方指調查後認為,三人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藐視罪,及《侵害人身條例》中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案件周四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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