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振國妻與警務處達和解 拒透露賠償額

朱振國太太到庭 。

星島日報報道】因執勤時擒賊被割傷頸項而成植物人的警員朱振國,其妻蔡燕萍於2008年入稟高等法院,指責警務處處長疏忽,分派朱振國於危險崗位,致他傷重命危,向處長及以果刀傷人的賊人廖智勇追討人身傷亡賠償。案件今在高院閉門處理賠償,廖智勇於2011年已獲假釋,今亦有到庭。朱振國一方在庭外透露,警務處與他們已達成和解。 身型瘦削、一身黝黑膚色的廖智勇今離庭時拒絕回應記者提問,又向記者表示「你真係唔好影我相喎」,但最終亦大方讓記者拍照。 朱振國一方在庭外透露,警務處與他們已達成和解,但拒絕透露賠償金額。由於廖智勇已申破產,朱振國一方對廖已停止訴訟。 2005年7月19日,朱振國於長沙灣保安道街市外截查青年廖智勇身分證,遭廖猛然以刀襲擊,頸項被割血濺街頭,更因失血過多導致全身癱瘓。涉案青年廖智勇則因意圖傷人罪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而被判監禁10年。 法庭記者:凌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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