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上訴】代表律師再質疑事主證供可信性

朱經緯今早再到高院進行聆訊。黃梓生攝

星島日報報道】前警司朱經緯於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執勤時以警棍毆打途人,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今年年初判囚3個月,惟他不服定罪及刑罰,准保釋等候上訴,高等法院今繼續開庭審理。 代表上訴人朱經緯的資深大律師郭莎樂陳詞時再度質疑事主鄭仲恆的可信性,包括他求醫時,醫生按其頸部傷勢時,他並無投訴。而且事主事發時不情願離開現場,並至少一次向警方大叫。郭認為有需要證明朱有意圖以不合理及非法行為向事主揮棍,方可定罪,並須考慮朱當時所想,然而他當下正控制人群,他認為自己有必要作出該行為。 郭莎樂另指岀,朱已被還柙16天,認為懲罰已足夠,加上他在過去4年不斷被傳媒追蹤及受到廣泛關注,令他無法過其私人生活,望法官可給予合適刑期。 另外,於法庭外再分別有支持及聲討朱經緯的多個團體,拉起橫額及高叫口號,在場有警方維持秩序。 法庭記者:陳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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