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判監3個月 辯方大律師對上訴有信心

退休警司朱經緯在佔領行動執勤期間,以警棍打途人鄭仲恆,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名成立,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3個月,不准緩刑,獲准以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裁判官說,警員如果知法犯法,需要有嚴重後果,以維持公眾對警隊的信心;辯方大律師形容,刑期不算重但未必需要,對上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