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收黎智英捐款 袋足九個月

被踢爆收取捐款的李卓人,昨日為自己解畫,承認捐款在事件曝光後才過戶到工黨。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立法會議員李卓人,早前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共一百五十萬元捐款但沒有申報。他昨日承認是在事件被揭發後,才將黎捐出的一百五十萬元過戶到工黨,當中有五十萬元曾留在自己戶口內九個月。他承認疏忽,但強調沒有實質利益。同樣表示是「代收」的梁國雄,則稱在事件揭發前,已把款項轉給第三者監管,社民連可隨時使用。梁又指,收取黎捐款時沒有收據,「我金漆招牌來的!」 黎智英被爆出向多個泛民政黨捐款,其中捐給工黨及社民連的捐款,都由他們的主席李卓人及梁國雄代收。李卓人昨日承認,是在事件揭發後,才將款項過戶到工黨,當中有五十萬元曾留在自己戶口內九個月。 李卓人解釋是工黨打算用來辦社企,但社企一直都未開設到戶口,工黨說稍後會公開有關資料。工黨秘書長郭永健指,工黨中去年七月欲舉辦處理廚餘的社企「綠色公社」,到十月,李卓人向工黨常委會表示收到黎智英五十萬元捐款,常委會決定把五十萬元用作「綠色公社」的種子基金,當時認為很快就會組成「綠色公社」,所以打算把五十萬元直接再注入社企。 郭今年一月向警方申請註冊,警方網頁顯示約十二日可完全註冊,但因為有補交文件,最終在今年七月才完成註冊,之後方能拿註冊去開立戶口,故五十萬元一直存於李卓人戶口。至於另外一百萬元,他指李卓人在兩周前收到時,已向該黨立法會議員通報,李之後去了旅行,回來開會時再向常委會通報。李卓人在七月二十九日,已把一百五十萬元轉至工黨戶口。 工黨司庫鍾松輝指,常委同意李卓人代收款項,但因為這數天才把款項匯進工黨戶口,所以未有發工黨收據予黎智英。李卓人解釋,他已簽收了捐款,工黨不用再發收據予黎智英。 李卓人強調所有捐款都是代收,做法不涉及個人利益:「如果說要完全釋除公眾疑慮,就應即刻轉那些錢,就會更好,若現時回頭再看。」自己完全不涉及個人利益,所以沒有向立法會申報,也不打算向立法會申報,除非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另有決定,才作申報。他承認有不謹慎之處,把五十萬元擱在一旁沒處理,但當中不涉公眾利益,沒回應會否向公眾道歉。 至於同樣代收捐款的梁國雄,則表示在傳媒爆出事件前,已把捐款交由第三者監管,社民連可隨時使用來打官司,但仔細轉帳日期要查資料。他收取黎智英捐款時沒有收據,「我金漆招牌來的!」 曾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調查捐款事件的工聯會王國興,認為李卓人說法不能令人信服:「事實上是讓人覺得,不踢爆你便袋袋平安,所以其實這一百五十萬收了,而現在才說,已讓人覺得是,第一,隱瞞。現在才說怎樣分配,便講大話。」他認為,任何經個人戶口的捐款,都應向立法會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