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能:國安法案件內地審理損香港獨立司法權

李國能:國安法案件內地審理損香港獨立司法權

【Now新聞台】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指,國安法案件在內地審理會損香港獨立司法權。

李國能在報章撰文指,案件在內地處理和審理,被告不能享有司法程序的保障,雖然中央管轄權只能在最例外的情況行使,仍會破壞香港法院在《基本法》授權行使的獨立司法權力。

李國能又提到,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按獨立委員會,即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委任法官,挑選法官是按他們司法及專業才能,而司法機構獨立於行政機關,應由獨立的司法機構決定審理這些案件的法官,由特區挑選會損害司法獨立;再者,特首不清楚法官經驗和專長,不適宜獨自選擇法官。

李國能指若不接受以上觀點,日後起碼特首選擇法官時,必須依據首席法官或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確保選人是基於專業和獨立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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