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稱當局緊張心急 同意立法處理偷窺個案

因應終審法院早前就一宗「不誠實取用電腦罪名」頒下的判詞,律政司不能再以此罪檢控偷拍案件。議會陣線毛孟靜在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上關注,當局將如何處理相關案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律政司及執法部門會按有關判決,就每宗案件制定應對方法,一般可透過三條控罪處理這些案件,包括遊蕩罪及公共地方行為不檢等。 至於如何處理偷窺個案,李家超說,同意要做立法工作,形容當局是緊張及心急的,有待法律改革委員會提出建議後,再積極展開立法工作。 李家超提到,終院作出有關裁決前,以往的審訊過程,是由法庭定罪,資訊科技界的莫乃光批評李家超有如「抵賴」較低一級的法庭,李家超重申,當時是按法律的理解作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