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 : 符合嚴重暴力、威逼政府及有政治目的可定性為恐怖主義行為

李家超 : 符合嚴重暴力、威逼政府及有政治目的可定性為恐怖主義行為

【Now新聞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本港恐襲威脅級別維持中度,但近期發生涉及爆炸品和真槍的案件,顯示本土恐怖主義正在滋生。

李家超到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討論加強防範恐怖主義活動,他指本港恐襲威脅級別維持中度,但去年七月起發生了十多宗,涉及爆炸品和真槍的案件,顯示本土恐怖主義在港滋生。

去年反修例運動至今,不時有市民遊行及示威表達訴求,有議員質疑,政府引用反恐條例,去打壓市民言論及集會自由。李家超指只要符合三個元素,包括嚴重暴力、威逼政府以及有政治目的,就可以定性為恐怖主義行為。

有議員引述聯合國人權特別報告員,致函外交部的信,質疑條文中「對財產的嚴重損害」定義太闊。

李家超則指制訂條文時,彷效英國及加拿大等普通法國家的法例,認為條文合適,他又指反恐是全民責任,呼籲公眾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