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布社會保險經辦條例12月起施行

國務院總理李強日前簽署國務院令,公布《社會保險經辦條例》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華社報道,社會保險經辦是社會保險體系的「最後一公里」,事關人民群眾能否便捷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黨中央、國務院對此高度重視。2010年制定的社會保險法,設專章對社會保險經辦作了規定。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社會保險經辦出現一些新問題、新情況,需要從法律制度上加以細化和完善。 條例主要規定的內容包括,明確條例調整範圍和經辦機構職責;減少證明材料,明確辦理時限;完善管理制度,強化監督措施;嚴懲違法犯罪行為,對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違規投資運營等違法行為,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