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喜促法庭應建議立法會全面撤銷違憲《緊急法》

高等法院上訴庭繼續審理《禁蒙面法》的上訴。代表民主派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表示,《緊急法》中並沒有清晰定義何謂「危害公安」,以及授權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繞過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附屬法例,因此事件不會因為法庭就「危害公安」作出定義而完結,法庭應建議立法會日後全面撤銷被裁定違憲的《緊急法》,以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日後再引用《緊急法》來立法。 高等法院原訟庭去年11月裁定《緊急法》和《禁蒙面法》部分條文違憲,並宣布《禁蒙面法》無效,政府不服上訴,上訴聆訊昨日開始一連兩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