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喜指緊急法賦權不受約束 法庭不能覆核有否越權

特區政府及民主派人士就《禁蒙面法》的案件,在終審法院進行審訊,預計審訊兩天。 代表民主派人士的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在庭上表示,緊急法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不受約束的立法權力,代替立法會先訂立附屬條例,然後再進行審議,令法庭不能覆核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引用緊急法立法,有沒有越權,這樣令立法會及法庭都不能限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的決定,亦不能讓公眾發表意見,更令公眾認為立法會不代表市民。 李志喜說,緊急法中的「危害公安的情況」,並沒有法定的定義,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界定相關情況是否「危害公安」及「合乎公眾利益」時,全靠主觀性。 政府去年10月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後,25名民主派人士提出司法覆核被裁定勝訴。政府上訴後被裁定部份上訴得直,令《禁蒙面法》在非法集結及未經批准集結的情況下仍然生效。政府及2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相繼獲批終審法院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