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喜 : 法庭應確保特首權力不被濫用

李志喜 : 法庭應確保特首權力不被濫用

【Now新聞台】24名民主派議員就政府引用緊急法制訂禁蒙面法提出司法覆核,司法機構特別安排兩名法官審理。申請人一方認為,政府透過緊急法在未經立法會審議下訂立禁蒙面法是剝奪立法會權力,違反基本法。

部分民主派議員 早上抵達高等法院,今次的司法覆核由兩名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及林雲浩一同審理,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認為反映案件重要性。

24名民主派議員由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及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陳詞,李志喜指出,在基本法保障下,立法會職權包括制訂、修改及廢除法律,而政府透過緊急法在沒有諮詢和審議下訂立禁蒙面法,是完全剝奪立法會權力,這是緊急法其中一個核心問題。

李志喜指出,既然目前香港非處於緊急狀態,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若有需要,大可向立法會主席提出請求,加快緊急審議法例,而非繞過立法會引用緊急法,又指立法會有機會不通過法例絕非理由,因為立法會職能從來都不是政府橡皮圖章。

雖然緊急法列明若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認為危害公安時,可訂立認為合乎公眾利益的規例,但特首在立法角色上有限制,法庭應擔當憲法守護者,維護法治,確保特首權力不被濫用。

李志喜陳詞又提及,無可爭議的是行政長官及政府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失當, 引發連串示威,造成社會動盪。林鄭月娥亦承認犯上不可原諒過失,卻沒有以政治方法解決,至今無人問責下台。

她同意政治問題並非法庭考慮,但有時政治問題及法律問題難以清晰劃界,她以英國首相約翰遜要求國會休會為例,最終亦被法院裁定不合法。

李志喜亦質疑實施禁蒙面法的可行性,舉例萬聖節市民戴面具或化妝到蘭桂坊慶祝, 會否構成非法集結,有否違反禁蒙面法,警方難以執法,市民亦可能誤墮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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