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琼:特權法規定凡襲擊、干預立法會人員都屬違法

警方拘捕7名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前議員及議員助理,全部涉及5月8日立法會內會,原主席李慧琼主持會議時出現的混亂有關。 李慧琼回應時說,當日會議過程非常混亂,有很多議員或其他人士企圖阻礙會議進行,她當日運用作為主席的權力,趕違反《議事規則》的議員離場,她事後知道有立法會工作人員受傷,亦有人報警。她指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除了保障議員的言論自由,亦清楚指出,凡襲擊、干預、騷擾、抗拒及妨礙任何正在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都屬違法,相信警方收到報案後,如有人涉嫌干犯刑事罪行,無論涉及人士的身份,警方都要嚴肅跟進處理。 對於工聯會郭偉强涉嫌把前議員陳志全拉倒地上,但沒被警方拘捕,李慧琼說,不掌握警方調查案件的進度,但相信任何人無論背景,如干犯刑事罪行,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如有證據警方都會秉公辦理,至於警方如何處理個別議員,留待警方回應。李慧琼強調,立法會議員作為公眾人物及立法者,應該守法及尊重法律。 工聯會議員麥美娟就指,郭偉强本身因有關事件而牽涉司法程序,她不便評論,認為應由司法機關處理,指當局檢控前必須先有足夠證據。 麥美娟認為,《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已清楚列明犯罪行為的刑罰,警方今次只是按條例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