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顯龍反擊弟妹 質疑拆故屋是否父親意願

【星島日報報道】新加坡總理李顯龍遭弟弟李顯揚及妹妹李瑋玲公開指責以權謀私,未依照父親李光耀的遺願將其名下房產拆除,又稱他們受到監視。李顯龍周四在社交網站facebook回應事件,質疑父親在簽署載有拆除故居條款的最後遺囑時,是否真的是父親的意願。 李顯龍今次在facebook作出反擊,對李光耀最後一份遺囑草擬過程提出一系列質疑,其中包括對李顯揚妻子林學芬在準備和簽署最後一份遺囑時所扮演的角色。 新加坡新傳媒8頻道新聞引述李顯龍說,林學芬一方面稱不願參與起草,卻又密切參與草擬遺囑過程,尤其,最後遺囑修改的內容,是否曾向李光耀詳加說明。李顯龍並質疑,最後遺囑加入「拆除房子」條文,是否真的是李光耀的意願。 李顯龍並透過律師事務所公開他昔日在部長級委員會對李光耀遺囑所作出的解釋內容。 他說,李光耀生前共立了七份遺囑,前面六份是由律師柯金梨準備和草擬,但2013年12月17日最後一份遺囑的擬定過程中,卻有林學芬參與。 對於李顯龍的各項質疑,李顯揚隨即在facebook回應,並詢問李顯龍是否相信李光耀要求拆除故居的意願是堅定的?對國會的聲明或宣誓聲明是虛偽不實?李瑋玲也在facebook中認為這簡直是欺騙且不誠實的指控。李瑋玲認為,李顯龍夫婦是選擇性且斷章取義引用她所說過的話。 根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周四晚報道,李光耀的歐思禮路三十八號故居,目前房屋的主人是屬於李顯揚,而新加坡政府也曾經宣布,只要李瑋玲繼續居住在那裡,就不會對如何處置房子作出決定。

睇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