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須培養研究《基本法》人才

李飛(右)表示,須要培養研究《基本法》的人才。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昨午出席「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二十周年研討會」,他指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提出要加強《基本法》理論研究,反映隨着一國兩制發展下去,《基本法》愈來愈深入實踐,遇到的新情況和問題便會愈多,對理論指導的需求亦愈有逼切性,須要培養研究《基本法》的人才,故要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建設一支高質素的研究隊伍,推出高質量的研究成果,為推進一國兩制提供理論支持。 港澳辦副主任宋哲昨早出席同一主題的座談會時則強調,特區的個人、組織及團體活動都必須以《基本法》為準則,要維護香港長治久安,首先要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對有利保持香港繁榮穩定的事情,應積極予以支持,反之則堅決依法處置。 宋哲指本着這一原則,中央政府堅決支持特區政府依法處置違法佔中活動,捍衞法治,維護穩定;而中央為《基本法》第一百○四條釋法,明確了依法宣誓的有關含義和要求,立規明矩,打擊港獨勢力、維護國家安全,這些都彰顯了中央依法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決心。 宋哲又指,要貫徹一國兩制的宗旨,必須準確理解《基本法》,「一國」是前提和基礎,「兩制」則從屬及派生於一國,中央對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他說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司法權及終審權,高度自治權由中央授予,並受中央監督。至於特首則具有「雙首長、雙負責」的法律地位,行政與立法機關既要互相制衡,又要互相配合,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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