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揭相思灣村違規放山寨版黃鴨 店主放氣巨鴨「摺埋」

【on.cc東網專訊】東方傳媒機構(下稱「東方」)旗下東網及《東方日報》,多次揭示西貢相思灣村佔地亂象,近日更發現有水上活動店網購一隻高達5米的山寨版巨型黃色吹氣鴨仔,一度放在村霸黃子洋屋前的路上充氣,涉佔用政府土地,並未經批准下,將巨鴨放到海面供遊人打卡,海事處昨日(7日)派員視察及發出通告,要求涉事人24小時內將巨鴨移離。東方報道一出街,隨即引起多個部門關注,而涉事人今早(8日)已「知衰」將巨鴨放氣並摺疊,令事件火速終結。

東網記者今日上午再到相思灣村巡視,發現黃色巨鴨已完全放氣,有人將之「摺埋」並以繩繫緊,置於曉波徑的路上。今早10時,有執法人員再到場拍攝巨鴨情況,隨後驅車離去。人員到場拍攝約10分鐘內,黃鴨吹氣公仔已被搬回室內。

海事處回覆東網時指,昨日於西貢相思灣發現一個屬浮動構築物的黃色鴨仔造型吹氣公仔被放置於水上,已即時發出移除通知書,並張貼在該浮動構築物上,指示擁有人於指定時間內將該浮動構築物移離相思灣。如個別商戶或團體欲申請將此類浮動構築物放在海面上,須為每個浮動構築物向海事處申請「浮動構築物許可證」,處方會要求申請人就有關的浮動構築物經海事處認可的特許驗船師檢驗,證明該浮動構築物能穩固地繫泊在預定位置,而處方亦會根據特許驗船師的檢驗結果和該浮動構築物對海上交通安全的影響作出考慮,當審批完成後向申請人發出「浮動構築物許可證」。地政總署發言人指,西貢地政處於6月7日到場視察,發現所查詢的政府土地沒有被佔用,惟有關吹氣物品則被置於附近海面。

巨鴨一度引起參與水上運動的人士熱議,不少前往該處的市民都乘機打卡,而黃子洋經營的水上活動店亦在其社交網站公告相關消息,昨午約1時多更貼出多張「下水禮」相片,顯示有人將巨鴨拖落海,並以繩索固定,巨鴨與獨木舟形成強烈對比,亦有划艇人士划近巨鴨與之合照。不過,市民不滿巨鴨若遭受強風吹襲或會引致危機,促政府介入,了解是否有人違規違法。

東網就相關事件向多個政府部門查詢,至昨日黃昏約5時半,東網記者再到現場時,發覺因潮退關係,黃鴨擱淺在泥灘上,離岸約100米,鴨子由兩條繩繫在旁邊獨木舟固定位置,而鴨子胸前已掛有海事處發出移離通告,移離限期由2023年6月7日下午3時起計,要求擁有人在24小時內移離。

根據《船舶及港口管制條例》(第313章)第6條,除非獲得海事處處長書面允許,否則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水域內敷設、放置、豎立或維持港口設施或任何浮動構築物或其他構築物。海事處若發現未獲允許的浮動構築物,會向浮動構築物擁有人發出移除通知書,指示其於指定時間內移走有關的浮動構築物。如移除通知書期限屆滿後其擁有人沒按指示將該等浮動構築物移離,可處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事處亦會安排承辦商移走該等浮動構築物。

上述黃鴨相信是仿照荷蘭藝術家霍夫曼(Florentijn Hofman)創作的黃色巨鴨Rubber Duck製造,黃色巨鴨2013年訪港時掀起一股追鴨熱潮,而事隔10年後,兩隻巨鴨亦已再度來港,並預計6月10日來到維多利亞港供市民打卡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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