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強指法院裁決釋除對原居民傳統權益質疑

高等法院就首宗挑戰原居民丁權的司法覆核案,裁定原居民在私人土地上行使丁權是合法傳統權益,但在公地上則並非合法傳統權益。 鄉議局當然執委兼律師林國昌表示,不能夠簡單說,司法覆核是贏抑或輸,根據判詞,《基本法》第40條,原居民在自己土地建屋的權利沒有受影響,只是另外兩種模式,包括在官地拍賣及交換土地興建丁屋就不再適用,但他表示,這兩種模式已很久沒有使用。 鄉議局副主席林偉強表示,今次的裁決釋除過去對原居民傳統權益的質疑,有一個了結,被問到會否考慮上訴,他說,判詞不算差,亦無深切影響原居民的建屋權利,下一步交由大會討論跟進。鄉議局下午會開特別會議,會後召開記者會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