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對當局不檢控梁振英震驚 指情節較曾蔭權案嚴重

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收取UGL公司款項,及被指涉嫌與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介入相關專責委員會的調查,廉署已完成調查,律政司決定不檢控,認為沒有足夠證。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對廉署及律政司決定感到震驚和難以理解,廉署的聲明是指沒有足夠證據,而非沒有證據,反映案件有相當嫌疑,只是沒有合理定罪機會。他質疑,如果嚴重事件不獲檢控,如何確保政府高層廉潔和操守。林卓廷又以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案比較,指曾蔭權沒有申報已被檢控,但梁振英案件情節更嚴重,反而沒有被控,認為律政司和廉署應進一步公開交代理由。 另一名民主黨議員尹兆堅亦指,感到錯愕和震驚,令人大失所望,指案件牽涉重大公眾利益,指控嚴重,律政司應到立法會交代。他又指,民主黨成立的「天下為公」會繼續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