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憂日後被拒上庭指證會令相關人士因證據不足獲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去年7.21事件中參與暴動。林卓廷說,如果自己是嫌疑人,警方當初就不應為他錄取證人口供,反而應錄取警戒口供,質疑警方一年後指控他為被告,屬不公平的審訊。 林卓廷說知道早前涉及7.21事件被控的8名被告的案件排期明年2月開審,他公開要求警方交代屆時會否請他上庭,如會是以甚麼身分上庭,強調自己不會承認污點證人的身分,憂慮日後被拒上庭指證當日施襲者的話,有關人士會因證據不足而獲釋。 林卓廷批評政府及建制派抹黑,重申自己當日的行為在直播中一清二楚,現時指控他的證據是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