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聲稱受害人遭誣衊為被告 鄧炳強:報案人犯法亦會被捕

【on.cc東網專訊】對於警方昨日(26日)就元朗721事件採取的拘捕行動,被指將報案人林卓廷變被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今日(27日)表示,警方是基於事實及證據採取行動,不是報案人就有免責條款。

至於警方昨稱721事件非無差別襲擊,而是雙方勢均力敵、旗鼓相當,是想改寫歷史,鄧炳強回應指,警方無意改寫歷史,因歷史自有公論,認為每個人不同判斷,不必要形容,因任何評論都是不必要,應集中事實及證據。

鄧炳強又謂,就721事件,警方快速應變部隊是於39分鐘後到場,而非昨日指的18分鐘,情況並不理想,與市民期望有落差,會作出改善;至於當日警方被指沒有抄低涉案人士的身份證資料,鄧指要視乎現場情況,如是否有危險。

鄧炳強今日到西灣河水警基地,嘉許昨日在大嶼山欣澳火警中救出漁民的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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