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大灣區需將各具特色法制轉化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能力
由律政司舉辦的香港法律周第四日舉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致辭表示,大灣區作為國家開放程度最高、經濟活動最強的區域之一,要充分釋放大灣區的發展動能,離不開良好的法治保駕護航。 林定國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表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香港與國際接軌的普通法的制度、公開透明的司法程序、專業的法律人才,也是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制度優勢,可為大灣區法治的融合以及法治的建設,作出貢獻。 林定國說,今日論壇主題為「法治灣區協同巨變」,主題中的「協」,是希望大灣區不同司法管轄區之間的制度與規則能相互協調,加強協作。 他指出,發展大灣區具有「一國兩制」三法制的特點,內地、香港及澳門也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 需要妥善處理不同法制的衝突和銜接的問題,將各具特色的法律制度,轉化為推動區域經濟發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