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 不可漠視危害國家安全風險 持居安思危底線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規範海外律師參與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辯護。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報章訪問說,國家安全案件不可能有詳盡定義,除了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刑事案件,即使是挑戰警方搜查權力或凍結資產權力的司法覆核案件,亦會涉及國家安全,他認為只要分析案件的爭議點及證據,就不難分辨案件是否涉及國安。 林定國說根據修例,日後當海外律師提供理據及證據,他會轉介予行政長官,由對方初步評估,篩走荒謬、不合理、沒有理據的申請,提高效率,避免浪費法庭時間。 下月15日是「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林定國表示,本港處於「由治及興」新階段,但不代表可以漠視任何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市民應該抱持「居安思危」底線思維,有憂患意識,保持警覺性,才可改進對國家安全的意識。 他表示,外國媒體對香港處理國安的報告偏向負面,既不正確又不公道,甚至會歪曲事實,市民要理解維護國安的法律正在保護大眾,亦符合人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