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不懂英治常規與黨政工作

颱風山竹遠離後,市面交通癱瘓,林鄭月娥回應記者,為何港府不宣布停工。林鄭月娥指政府沒有機制評估停工對各行各業的影響、法律後果,所以沒有考慮停工云云。

我在星期一(2018-09-17)凌晨上午01:11已經用面書公開帖文講過,如果不想頒布法令,立下惡例,不一定要動用緊急授權放假的法例(類似緊急動員令),可以用特首會同行政會議內的商會代表(總商會)、僱主協會代表、工會代表(工聯會這個時候用得着啦屌你)的方式聯合宣布,香港市面情況危險,不宜上班,政府部門放假(紀律部隊及應急工程人員必須盡量當值),私人公司盡量放假。由於政府會同商界已經宣布市面情況危險,保險公司將以此不給予勉強上班的私人公司成員(運輸、交通、保安、維修之類的除外)的工傷意外保險,包括在上班途中遇到的意外,這樣,私人公司的僱主便不會勉強員工上班。至於寫字樓爆玻璃,老闆和股東到現場請修理師傅收拾殘局的當然會有啦。

特首打幾個電話,聯絡商會及工會代表,之後就可以在極短時間內發出新聞公佈,將事情解決。

這樣做,不需要動用緊急授權法例(手令),也沒有法律責任(香港沒有集體訴訟法的啊,特首你知道的吧?)。因為是社會共識,集體負責。這是英治時代的政府做事方式,也是鄧小平做黨政時代的工作方式。林鄭月娥是既不懂得英治時代的常規政務(standard operation),也不識得共產黨的工作方式:政治掛帥,做事的政治考慮為第一,中央政治局(在香港是行政會議)要集體負責,政府幹部與群眾的關係一定要搞好。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