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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拒評民陣被指涉違社團條例 指言論集會自由有限制

【Now新聞台】警方指,民陣涉嫌違反《社團條例》,要求提交收支等資料。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被問到民陣成立十多年,為何現時才被指涉嫌違法,她指不評論個案,但重申言論及集會自由等會有限制,並非絕對。

林鄭月娥:「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下,都要保障市民的自由,包括言論自由、集會自由、結社自由,但這些各式各類的自由並非絕對的,都會依法受到限制。我相信亦肯定警務處採取行動,都按法律辦事,我不會在此評論個別執法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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