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就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已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就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的報告。 中央人民政府在2月16日向行政長官發公函,支持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公函重申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特區應當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是香港特區政府的職責,也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中央人民政府請行政長官就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等有關情況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行政長官前日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特區政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及有關情況的報告,內容包括事件背景和過程摘要等。根據律政司的意見,為避免影響日後可能出現的司法程序,公布的有關報告屬該報告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