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指公職人員宣誓 初步包括一些公營機構

<匯港通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港區國安法》要求公職人員宣誓,初步包括一些公營機構,或由政府賦權的監管機構,當局會盡快釐清相關法例的適用範圍。

她續稱,若與政府的關係僅為服務提供者,就不應該涵蓋在這個範圍內,否則會很闊,會涉及數以百萬計的人。由於這是一個新的課題,需要一些時間釐清及小心處理。

被問及老師是否屬於這個界別,林鄭月娥回應稱,老師有不同老師,有些是公務員老師、有些是資助機構老師、有些是經教育局註冊認可,因此需要先作出全盤檢視。

林鄭月娥又指出,《施政報告》發表以來,外界反應一般,但亦沒有特別措施成為攻擊點,形容是「平穩落地」,而政府的工作是將信心重新展示在市民面前,所以在《施政報告》中「一國兩制」獨立成章,顯示有中央支持,所有範疇都會有進展。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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