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稱外國記者簽證關乎有否遵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本台英文節目解釋施政報告,有外國傳媒致電節目,提到去年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被拒入境,林鄭月娥曾經說這屬外交事務,但早前香港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被拒簽證,林鄭月娥就回應這是特區政府的決定,兩者是否自相矛盾。 林鄭月娥指對方先入為主下定論,她重申出入境政策屬特區政府內部事務,入境處處長按法律和個別情況作出決定,當局不會公開每宗個案決定的原因。 主持追問林鄭月娥,過去曾說如果出入境問題牽涉外交,就屬中央政府事務,今次在馬凱的簽證問題上,是否亦涉及外交成分。林鄭月娥回應,根據基本法,部分特區事務或涉及國家利益,作為特首是對特區政府和中央政府雙負責,香港享有高度自治,但非完全自治。 被問到外國記者簽證事務是否有可能涉及外交,林鄭月娥說,這並非外交或本地事務問題,而是關乎有無遵守基本法及本地法律,前特首梁振英沒有參與馬凱被拒續發簽證的決定。 至於香港外國記者會會址續租問題,林鄭月娥說,租約在2023到期前,政府沒有任何處理續租問題的計劃。她強調歡迎外國記者到香港工作,但呼籲雙方要相互尊重,而提供平台予人鼓吹港獨,明顯並不尊重特區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