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改傳媒代表定義 林鄭午夜發文質疑為何變成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

警改傳媒代表定義 林鄭午夜發文質疑為何變成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

【Now新聞台】警方修改傳媒代表定義,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午夜在社交平台發文指,看到不少新聞仍圍繞此事,她感到不吐不快。

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雖然名義上,是一套政府新聞發布系統,事實上是政府與傳媒的聯繫平台。警隊採用這個客觀、開放及一視同仁的平台,界定傳媒代表,為傳媒在警隊行動中提供特別安排,包括進入封鎖區內採訪、或獲安排出席記者會、或出席活動做採訪,質疑為何修訂會是打壓新聞自由或篩選記者。

林鄭月娥又提到,在上任兩個月後,將系統向純網媒開放,過去三年有超過30間純網媒獲登記。她說《基本法》保障香港居民享有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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