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邏輯上先選選委後立法會 明朗後交代確實日期

<匯港通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修訂選舉制度的本地法例有迫切性,未來有多場選舉要辦,修改本地法例有很多步要走,此刻不能講到是否一定會再次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但未來有很多工作,尤其選委會被賦予新職權,會選舉產生較大比例的立法會議員,因此邏輯上應該先舉行選委會選舉再舉行立法會。

林鄭月娥稱,特區政府會趕緊修例,待明朗後會交代立法會換屆選舉的確實日期,而另一個決定因素是疫情,她不希望疫情重回去年7月的嚴峻情況,期望疫苗接種有良好進展,可以如期進行立法會選舉。

林鄭月娥提到,今次完善特區選舉制度由中央主導是合憲合法,並非政改「五步曲」,人大的權力來自憲法及基本法,有清晰的法律基礎,由中央層面處理,並不需要行其他程序。被問到處理今次選舉制度改變,如何聽取市民意見,她說過去一段時間市民的意見很清晰,眼見早前本港的亂像,市民希望改善存在已有一段日子的選舉制度問題。

另外,林鄭月娥表示,不評論有關民主派人士被檢控違反國安法的個案,但強調國安法實施後黑暴情況大減,目前絕大部分市民的人身自由及安全已回復,人權自由受到保障。 (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