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任內不納行政長官入防賄條例 非「無皇管」

林鄭:任內不納行政長官入防賄條例 非「無皇管」

【Now新聞台】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將行政長官納入防止賄賂條例,可能影響行政長官的憲制地位,任內不打算進行例,但強調中央會處理相關行為,特首並不是「無皇管」。

林鄭月娥:「行政長官肯定不是『無皇管』,香港很多法律都適用於行政長官,(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及八條一開初,特區政府的立場都認為這兩條相當複雜,有困難,也可能會引致憲制或其他問題,影響行政長官憲制地位。中央人民政府見到行政長官有不妥當行為,當然會採取適當行動,但我不能代中央人民政府說這些適當行為會以甚麼形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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